南宁高中毕业生真名写的自传爱情小说火了,不
- 编辑:admin -南宁高中毕业生真名写的自传爱情小说火了,不
南宁高中毕业生真名写的自传爱情小说火了,不少师生实名参与?教育部:正在采取措施保护教师
极目新闻记者 郭毅 11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一名高中毕业生撰写的自传言情小说在网络疯传,多名师生的真实姓名出现。据某热门网络出版物报道,南宁市一所高中毕业的三某某将于2023年毕业。她写了一本自传言情小说,记录了她与学校另一位同学邓萌萌的浪漫经历。其内容在互联网上传播。由于小说内容是实名写的,而且文章中确实涉及了很多老师和学生,所以小说内容在网络上传播并被上了热搜话题。 11日中午,孙母校高中相关负责人拒绝了采访请求,称此事正在调查中。南宁市图源网络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教育局已介入核实相关情况。为了防止舆论传播对教师造成二次伤害,“我们制定了保护个人隐私的(措施)”。记者发现,有网友根据小说内容发现并传播了孙、邓两人的公开照片和信息,也有网友挖出了文章中出现的其他师生的信息。这种行为是否意味着侵犯您的权利?河南时金律师事务所律师傅健律师认为,如果女孩仅将小说用于个人阅读,并在朋友圈内公开传播,而发送者未经女孩允许,将小说上传至网络,一方面规定女孩有权在网络上传播有关作品著作权的信息,女孩应当承担停止传播、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另一方面,如果传播小说的行为也侵犯了涉案师生的隐私权或名誉权,传播者也必须对涉案师生承担相应的非合同责任。如果一部小说以高中为背景,而没有提及它是虚构作品,公众很容易误认为学校管理混乱、校风不正,从而损害学校的社会声誉,并可能构成诽谤。学校有权要求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后果、赔礼道歉。未经允许被别人发到网上,女孩也有责任。一定是的。时间这是您的发布行为与造成的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传播信息的人和发送者根据其过失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若仅供个人阅读,不存在侵权或犯罪意图。如果作品是私下分发的,则可能会减少因疏忽而承担的责任。傅坚认为,具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包括色情内容,不属于淫秽。如果一本书以色情内容为主题,则可能被归类为淫秽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审理规则的规定》第八十四条规定,传播图书、期刊、录像、音像、照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向他人传播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300至600倍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通过互联网、非营利性移动通信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且数量超过商业标准一倍的,也应当立案。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权人的肖像不得公开。网友们也晒出了女孩的照片。这是对肖像权的侵犯。
